銀行業有關人士告訴記者,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本周已經召集各家銀行開會研討第二套房的認定細則,對第二套房的認定上基本本著三個原則,即:以家庭認定,公積金貸款的不算,貸款已結清的也不算。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央行、銀監會已就購買第二套住房的相關貸款政策認定標準達成共識。監管層召集工、農、中、建、交五大銀行商討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確定了三條原則:公積金貸款不列入認定是否為第二套住房的參考項;已結清貸款的購房者,仍可算作第一套住房貸款者;夫妻雙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貸未結清的,再貸款購房需算作第二套住房。目前看,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的會議也同樣遵守這三方面的原則。
而此前,滬上建行、光大、民生等銀行已經發布細則,與此原則或有不同。昨天,興業等多家銀行表示,由于還沒有得到監管部門的細則文件,所以暫時按照自家銀行的標準做,只要拿到相關部門的文件,如果有沖突,可以對細節做出修改。某國有四大銀行上海分行有關人士也表示,目前銀行還未收到同業公會發來的批文,因此還在等待中,不過只要發來,馬上就能實施。該人士表示,同業公會的文件應該能夠起到比較好的作用。據他回憶,2005年的時候,上海市同業公會就曾經對滬上貸款成數等做了一個詳細的批文。“有一定的統一標準,肯定比沒有協議好。”
興業銀行零售銀行管理總部副總裁鄭海清告訴本報記者,目前還未收到同業協會的相關文件,不過希望盡快能夠出臺一個標準,“因為還有很多客戶等著房貸呢。”同時,他表示,只要上海市同業公會發布文件,興業銀行上海分行匯報后,總行一般都會批準。(張東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