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深圳市國土房產局、工商局和物價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商品房銷售行為的通知》,稱要對銷售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懲處,重點打擊開盤前內部認購、開盤后囤積房源、不明碼標價、炒賣樓花等違規行為。
在“深圳市國土房產局房源公示系統”中,消費者以后上網不僅能查到樓盤的銷售數量和新房的銷售狀態,價格也將在此系統中明示。通知中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后開始售房時,必須在售樓處醒目位置懸掛或張貼《商品房價目表》,并在“深圳市國土房產局房源公示系統”中明示價格。
通知對有助于抬高房價的行為進行了嚴格限制。通知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前,禁止內部認購、內部認籌、內部登記、辦理“VIP卡”等行為,禁止發布項目銷售廣告,禁止收取任何預訂性質款項;取得預售許可之后,必須在10日內,采取公開、公平、公正的方式銷售,不得囤積房源、捂盤惜售。“深圳市國土房產局房源公示系統”中顯示為“期房待售”的房源,不得無故拒售。
通知還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者簽訂的“認購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應使用從“深圳市一手房網上銷售系統”下載的全市統一的示范文本,不得使用手寫文本。“認購書”、“房地產買賣合同”簽訂后,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
此外,“炒賣樓花”行為在通知中明確被禁止。國土資源局的有關人士和業內分析人士均表示,后續還會有相關政策出臺。(孟繁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