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賠償的理由是,農歷節氣大寒那天住戶家中累計日照已經達到1個小時。為此,大寒日日照累計時間成為維權的關鍵。
被譽為“江蘇第一高樓”的“綠地廣場紫峰大廈”遭遇周邊居民的“陽光維權”。由于建筑主體高度達到358米,這一高度在刷新江蘇各大高樓高度的同時,也遮蓋了周圍部分小區居民的陽光。由此引發的“采光維權”,目前在南京越演越烈。
據了解,綠地廣場紫峰大廈是由上海綠地集團和南京市國資委共同開發建成的。
業主走上“采光維權”
家住南京市厚載巷陽光閣小區2樓的陳家老太太,之前在冬天可以足不出戶晾曬家中的被子。“太陽能一直照到我的床上,我年紀大了,扛不動被子出去曬。”
但在2007年,這一美好的局面被打破了。2007年,綠地廣場紫峰大廈以358米的高度,擋住了該小區1棟部分樓層居民的陽光。據了解,該小區1棟2層的4戶居民中,已經有3戶獲得賠償。據該小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稱,賠償金額從5萬元到10萬元不等。周邊小區的部分居民戶的賠償款項也已經陸續送達居民戶手中。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采光維權”的業主不僅僅是陽光閣。有些業主的家中,目前只有早晨和太陽落山的余暉“掃”到家中,冬日里,幾乎見不到陽光。這一情況讓年近80歲的陳家老兩口過的很不舒服。和他們一樣,許多人走上了“采光維權”的道路,部分業主表示,目前已經在積極準備訴諸法律。
綠地廣場紫峰大廈方面表示,“我們被這樣的事情搞得很頭疼,但是我們確實根據規定做出了賠償,有部分沒有得到賠償的,是因為他們不在我們的賠償標準范圍以內。”
大寒日日照時間成關鍵
“他們不給賠償的理由是,農歷節氣大寒那天我家累計日照已經達到1個小時。”為此,大寒日日照累計時間應該是1個小時還是2個小時成為“采光維權”的關鍵。
從一位業主向 《每日經濟新聞》提供的一份日照分析圖中可以看到,其所居住的2樓樓層當中,其他3戶在大寒日日照累計不滿1小時。而這位業主在大寒日累計日照滿1小時。“開發商以日照已經達到1個小時為由,拒絕做出賠償。”這位業主稱。
但是,這1個小時的界限受到了業主的反駁。“根據國家標準,像南京這樣的城市,在大寒日的累計日照時間應該大于等于2個小時。”業主所指的標準是在2002年頒布的國家標準GB50180-93《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
而綠地廣場紫峰大廈某管理部門的兩位負責人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們是按照南京市規劃局給出的標準為參數給予補償。”南京市規劃局此前給出的補償參數為:大寒日日照時間累計小于1個小時的,將酌情給予不同金額的補償。
周邊受影響樓盤難出手
紫峰大廈一位負責人對《每日經濟新聞》表示,就陽光問題,紫峰大廈此前已經做出了部分賠償。
但部分陽光閣業主稱,沒有陽光的房子,再便宜也很難賣出去。陽光閣位于南京市鼓樓區,地段相當好。并且該樓盤的房屋品質也相當好,都是以精裝修出售。“現在不是賣不出價格的問題,而是根本賣不出,誰想買個在冬天幾乎沒有陽光的房子?”
陽光閣在2004年每平方米的出售價格在7000元。該地段目前別的小區房子售價可在每平方米15000元以上。陽光閣1棟2層的房屋業主稱,目前有價無市的原因是購買房屋者首先考慮的是采光,“我很想到別的地方買個房子住,曬一天太陽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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