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3年首次提出,至今已被多次提及今年再度提出的背景是什么
是對房價快速上漲的一次警告嗎
物業稅近日再次成為全民關注的熱點。5月25日,國務院在批轉發展改革委關于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意見的通知中提及要“深化房地產稅制改革,研究開征物業稅”,并要求財政部、稅務總局、發改委、住建部具體負責。雖然只有簡單的兩三句話,而且并不是第一次提出開征,但無論房地產行業的業內人士還是普通購房者,仍然對此迅速做出了反應:5月26日,地產板塊領跌大市,整體跌幅1.38%,之后各界人士對于物業稅是否會征收、如何征收、有何影響的爭論更是進行得熱火朝天。
事實上,物業稅并非新話題。
早在2003年10月,《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議》就指出,物業稅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將現行的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增值稅等稅種合并,借鑒國外房地產保有稅的做法,轉化為房產保有階段逐年收取的物業稅,稅額將隨房產的升值而提高。
2005年,國家在“十一五規劃”中提出“穩步推行物業稅”。從2006年開始,包括江蘇在內的10個省市相繼進行“空轉”試點。2007年,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的財政預算報告中,首次提出將“研究開征物業稅的實施方案”。2008年初傳聞說有城市將從“空轉”轉入“實轉”,并且從商業地產開始征收。而近期國務院的通知又一次使物業稅進入了我們的視線。
所有的人都相信,以物業稅為代表的保有環節稅種的出臺將是歷史發展的必然。但是不少專家認為物業稅短期內不可能開征,因為眾所周知的復雜性和高難度,北師大教授董藩甚至表示征收物業稅比舉辦奧運會還難。
那么這一次又提出開征物業稅的原因在哪兒呢?一些地產界資深人士認為,這至少反映出兩個信息,一是地方財政收入緊張,二是政府并不希望房價快速上漲。
一直以來,物業稅都被認為是調節房價的殺手锏。樓市最瘋狂的2007年,也是呼吁開征物業稅聲音最多的一年。從風雨飄搖的2008年邁入2009年以后,市場的大環境也發生了較大程度的改變,特別是3月以來,不少城市的樓市都是量價齊升,溫州炒房團的身影也再次出現。
南京網上房地產的統計數據顯示,剛剛過去的5月份,南京商品住宅認購量創下2009年以來的新高。在經歷了連續多月的熱銷后,開發商手中的存量房不多,新房源暫未跟上,因此樓市“漲”聲再起,這對購房者的心理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因此,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之所以在這個時機重提物業稅,更多的是要給那些被“小陽春”沖昏頭腦的開發商一個警告,通過政策信號來抑制可能產生的泡沫。正如一位開發商所言:“就像一道閃電,至于閃電之后到底有多大的雷聲,會不會下雨,下多大的雨,誰也不清楚,但心頭一驚是少不了的!(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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