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海口市政府獲悉,《海口市2010年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收入標準和住房困難標準》經十四屆市政府第6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發出公告,今年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收入標準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3712元(含)。
海口市現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應當同時符合三大條件: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在本市轄區內依法注冊登記的單位(包括各類經濟實體、其他組織)連續工作并依法繳交各項社會保險滿8年;無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標準和住房困難標準,其中海口市2010年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住房困難標準為:無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6平方米(含)。(國際旅游島商報 記者 王輝)
參與互動(0) | 【編輯:位宇祥】 |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