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1日電 兩會期間,房價、地價問題備受關注。委員、代表關于遏制高房價的建議不斷。自09年12月起,中央、各地區政府頒布了多項樓市調控政策,促進房地產行業健康平穩的發展。中新網為您梳理一下近期樓市調控政策。
1.2009年12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征免時限由2年恢復到5年。
2.2009年12月14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給,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購房需求。
3. 2009年12月14日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就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提出增加供給、抑制投機、加強監管、推進保障房建設等四大舉措。會議同時明確表態“遏制房價過快上漲”。
4.2009年12月17日,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央行、監察部和審計署聯合發出通知,規定開發商拿地首付款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讓款的50%。
5 2009年12月23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正式下發《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細則,明確了從明年起,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轉讓,將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房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非普通住房則將全額征收,并強調各地要嚴格清理與房地產有關的越權減免稅。
6.2010年1月10日,國務院發布《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包括: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給,合理引導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加強風險防范和市場監管,加快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責任五大方面共11條措施,簡稱“國十一條”。
7.2010年1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從2010年1月18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8.2010年2月20日,銀監會正式發布《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和《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出拳打擊炒房者和投機行為;
各地區出臺調控政策:
2009年12月29日,上海市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門《關于上海貫徹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下簡稱“《實施意見》”),從稅收信貸政策調整、加大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加強市場監管四方面采取措施,遏制地價、房價過快上漲。《實施意見》在稅收、信貸政策上體現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繼續支持首次和改善型購房。
2010年2月21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提出四點意見。業內稱之為“粵四條”。
2010年2月23日,北京市政府下發《關于貫徹國辦發〔2010〕4號文件精神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京版十一條),內容根據“國十一條”從11個方面開門見山地指出:要進一步加強和改善房地產市場調控,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費,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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