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人才、來滬務工人員、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有望住上比市場租價便宜的公共租賃房。昨天,在市政協針對本市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制度推進情況的年末專題視察中,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長劉海生透露,公共租賃住房工作將成為房地部門2010年工作的重點。
住房保障
公共租賃房絕非福利分房
據介紹,本市在公共租賃房方面已實施了人才公寓、來滬務工人員宿舍(公寓)等相關工作,明確公共租賃住房是健全城鎮住房供應體系和建立城鎮基本住房障制度的主要內容,主要解決的是引進人才、來滬務工人員、新參加工作職工的階段性住房困難問題。今年8月,上海出臺了《關于單位租賃房建設和使用管理的試行意見》,對在產業園區中建設來滬務工人員宿舍、利用單位自用土地建造集體宿舍、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建造市場化租賃住房作出了相應的規定,該辦法正由房地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積極推進。
劉海生強調,公共租賃房絕不能成為福利分房,應采取市場租賃的形式,建議一般租賃期為3年,在價格方面可借鑒一些單位現有做法,如寶鋼對單位租賃房,采取了第一年租金為市場租金的70%,第二年為80%、第三年為90%的做法,到第四年就跟市場租金持平,第五年仍不退出就采取懲罰性的110%。
經濟適用房不宜較早上市
在昨天的視察中,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表示,上海已初步形成以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配套商品房、公共租賃住房為主的住房保障體系。今年1月至11月,上海新增廉租受益家庭12570余戶,截至11月底,累計廉租受益家庭達6.15萬戶,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已基本實現“應保盡!。上海通過收購、轉化、改建等多種方式,今年1月至11月,全市各區(縣)籌措廉租房源約2100套,共計約11萬平方米。
在昨天政協委員與房地部門的座談中,不少政協委員提出,經適房不宜較早上市,一旦以市場價格銷售后,經適房就不再是經適房。市政協委員陳宏民提出,應效仿新加坡的模式,政府用房就是政府用房,不能以商品房價格進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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