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末班車啦”!最近,“樓市優惠政策截止日期都在2009年12月31日”,這樣的一條信息在業內不脛而走,記者踩盤發現,幾乎所有的銷售人員都拿這個話題說事,甚至將所有的政策混為一談,并解讀為,“所有的優惠”都快截止了,人為給市場制造出一種恐慌。然而,記者了解到,比起進入倒計時的優惠政策來說,無時限的優惠政策其實更多,而基于目前經濟向好局面根基的不確定性,這一系列無時限的優惠政策取消的可能性也不是太大,因此市民要警惕被誤導。以下的幾個政策并無時限,也不會到年底就過期無效,在此,記者給予市民一個明確的梳理。
一系列免稅無“時限”
去年,出臺了一系列的免稅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是財稅〔2008〕137號文件,該文件對房地產交易環節有關稅收政策問題規定如下:
“一、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到1%。二、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三、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記者注意到,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下調到1%,并無期限限制,而印花稅和土地增值稅均為“暫免征收”。文件最后,有“自2008年11月1日起實施”字樣,同樣沒有截止日期。
貸款優惠同樣無“時限”
而銀發[2008]302號文件同時規定,“自2008年10月27日起,擴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浮幅度,調整最低首付款比例。其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下限擴大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20%”。
“從2008年10月27日起,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各檔次利率0.27個百分點。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從4.32%調整為4.05%,五年期以上從4.86%調整為4.59%”。
由此可知,無論是“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還是“下調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均無截止日期。
記者 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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