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布吉羅崗社區加洲花園,小區衛生及治安狀況堪憂,引發居民投訴頻頻
●記者調查發現,管理該小區的鴻康物業管理公司缺失物管企業資質長達5年,相關部門出現監管空白
“我們小區的物管根本沒資質!投訴到相關部門都沒人理!” 近日,布吉羅崗社區加洲花園業主張先生向本報投訴,稱管理小區的鴻康物業管理公司無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無證駕駛”導致小區管理混亂,停車場無證收費,小區環境維護狀況堪憂。
記者經調查發現,該公司有工商營業執照,但無原國家建設部頒發的“物業管理企業資質證書”已近5年,而據相關規定,無此“上崗證書”不能收取物業管理費。記者采訪的該小區所在的羅崗社區工作站、布吉街道辦物管辦均稱不知該公司無資質,而龍崗區建設局物管科則稱“需要查詢一下。”
據了解,按照《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辦法》,物業管理企業需要年檢,相關部門要監督檢查。如此“無證駕駛”長達5年時間,相關職能部門為何出現監管空白?
問題1
衛生治安狀況堪憂?
記者查實:草坪無人管進出無登記
10月15日,記者走訪了布吉羅崗社區加洲花園。該小區依山而建,1998年至2000年入伙,有小區居民共計600多戶。“我當初就是看上這里依山而建,空氣好,買了底層有個小花園。”小區居民張先生指著附近的山景說。而當他將目光轉向小區的草坪時,卻連連嘆氣,“你看這個草坪,跟當初住進來截然不同。現在草地都禿了,物業管理處根本不護理。”
張先生表示,小區存在的問題很多:小區內狗太多,居民散步時經常會不小心踩到“地雷”——狗屎;小區衛生和治安狀況也堪憂,鄰居家曾發生過多起入室盜竊事件。
在小區論壇上,居民“紅花繼木”歷數了小區的7個問題,分別為進出人員不登記、垃圾清理不徹底、綠化被疏忽、消殺不定時、管理處財務不公開、噪音擾民無人管、小區公共設施被“外人”享受等。10月15日上午,記者在該小區走訪了約半小時,進出均無登記,沿路沒有遇到有巡邏的保安人員,卻看到殘破的垃圾桶。
張先生認為,該小區成為“問題”小區,居民屢屢投訴,主要原因是管理小區的鴻康物業管理公司是“黑物管”,沒有相關物業管理公司資質。他表示,“沒有相關資質,肯定就不能為業主提供一定的服務水平,居民肯定會不滿。”
對于管理自己小區多年的鴻康物管公司居然長達5年時間無物業管理資質這個問題,居民李先生則稱不少關心小區事務的業主早就知道此事,他自己也多次將此事投訴到政府部門,但沒見到相關部門采取措施,“我們居民只能無奈地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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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2
停車場無證收費?
記者查實:管理處無法提供證書
小區有一個兩層停車場,車位共計50個,每個位置均掛有車輛車牌號。小區內有連通的圓弧形小區道路,均為兩車道;其中一個車道除樓宇出口處以外,均被劃出停車位,小區里有不少車輛停泊其中。
在小區入口處,記者沒有看到正規的停車場收費許可證,僅有一塊白底藍字的簡陋收費牌,其規格與深圳市物價部門監制的明碼標價牌完全不同,上面也沒有標示停車場收費許可證號。
小區物管處何主任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小區停車場有收費許可證。記者提出想查看許可證書,但其稱該證件放在一個抽屜里,具體負責管理證書的工作人員在外地。“我總不能撬鎖去拿證書吧?”他表示。
記者隨后聯系到頒發停車場許可證的市公安局交警局停車場管理科。該科負責人表示,按照規定,停車場收費許可證應該在車輛入口崗亭處顯要位置懸掛,并在收費價目表上標明許可證號。如果該小區沒有按照規定這樣做,他們將去現場查處。
10月16日,市工商物價局龍崗分局布吉工商所梁隊長聯系記者,稱加洲花園管理處持有廣東省深圳市經營服務性價目表,號碼為BG10070;至于市交警局頒發的停車場收費許可證,何主任不能提供。梁隊長同時向記者解釋,一般情況下,只有先取得了交警頒發的許可證,布吉工商所才會向該管理處提供廣東省深圳市經營服務性價目表的號碼。
也就是說,該停車場是否擁有收費許可證,還有待交警部門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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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3
物管“變黑”已有5年?
記者查實:未更換證書視同“無證上崗”
管理加洲花園的鴻康物管公司到底有無資質?加洲花園開發商鴻康實業公司辦公室林主任向記者出示了一份原深圳住宅局頒發的“丙級”物業管理資質證書復印件,該證書2003年頒發,2006年到期。
林主任表示,上個月他們已委托相關人員辦理資質證書,“估計年底可以拿到資質證書。”記者請其出示辦理證書的回執,他表示手頭上沒有。記者查詢到,原國家建設部于2004年頒發了《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辦法》,該辦法規定,備齊相關證明材料、辦理資質證書只需20個工作日。
市住房和建設局物業管理處負責人表示,通過查詢得知,鴻康物業管理公司于1998年曾取得相關資質證書,但2004年原國家建設部在全國統一更換物業管理企業資質證書,原來的資質等級由甲乙丙級變更為一二三級,鴻康物業管理公司未到該處更換證書,應視同“無證上崗”,不能向業主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對于查處方法,該負責人表示,查處權限已經全部歸區一級建設部門,即由龍崗區建設局物業管理科負責。
據記者了解,原國家建設部于2004年頒發的《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對物業企業資質進行了嚴格規定,其中三級資質為注冊資本50萬元以上,其企業物業管理專業人員以及工程、管理、經濟等相關專業類的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應不少于10人,應建立并嚴格執行服務質量、服務收費等企業管理制度和標準,建立企業信用檔案系統。此外,該《辦法》還規定,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實行年檢制度,資質審批部門應當加強對物業管理企業的監督檢查。
記者先后聯系了羅崗社區工作站梁站長、布吉街道辦物管辦王主任,兩人均稱對此不知情,不知道該物管公司無相關資質。記者隨后聯系了龍崗區建設局物業管理科,其負責人表示,“物管公司那么多,要查詢一下才知道情況。”截至記者發稿,尚未收到上述3個部門的情況說明。
小區居民李先生聽說了記者的調查結果后說,“國家頒布的《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好像到了加洲花園就是一張廢紙,沒資格證書的物管企業,還能繼續管理小區長達5年時間,相關部門沒有年檢、沒有監督檢查,聽起來真像是一個滑稽的笑話!” (本報記者易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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