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記者 秦鳴 報道 “我們小區的業主代表大會搞得轟轟烈烈,137名業主都親身參與了投票選舉,最終選出了7名新業委會委員,到頭來怎么被宣布無效了呢?好好的業主大會難道白開了?近日,新加坡花園城業委會新老交替陷入僵局的事經本報報道之后(詳見本報10月13日A8版),在新加坡花園城內外都產生了強烈的反響。昨日記者再次來到新加坡花園城走訪,廣大業主紛紛反映了他們對于此事的看法。同時小區廣大業主也殷切期望一方父母官和相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能履行自身應盡的職責,做好指導和監督工作,早日讓此事得出一個結果,還新加坡花園城一片安靜和諧。
137名業主參與了換屆選舉
業主王先生、閆女士、陳女士等告訴記者,作為普通業主,對于這次新老業主換屆選舉也期待已久。“老業委會今年9月份任期就滿了,他們8月27日就在小區各樓梯口貼出了通知,告知廣大業主將于9月20日上午8:30在本小區召開業主大會,選舉新一屆業主委員會。”王先生等業主說,其中通知還特別提到“因故不能按時參會的業主視為棄權”。當天到會的業主有137名,將整個會場都坐滿了,現場氣氛十分熱烈。“當時大會新增了4名候選人,我們也都是認可的,后來又進行了公開投票、計票、唱票、監票的過程,最后根據得票數選出了新一屆業委會成員共7人,這一過程我們還進行了拍照。”據業主反映,當時蜀山社居委胡副書記也來到了會場,見證了這一過程。
選舉結束十天后竟被宣布無效
可是如今,明明白白召開的業主大會,明明白白進行的換屆選舉,竟被認為是無效選舉,而且原因竟是參會人數未過全體業主人數的一半,這讓當天參加了業主大會的絕大多數業主感到十分不解。“這次業主大會是老業委會組織的,當時也是他們規定因故不能按時參會的業主視為棄權,怎么到最后反而成了參選人數不達標了?既然我們的參選人數沒達標,為什么業主大會和換屆選舉當時不立刻中止,還要繼續讓我們進行投票選舉呢?社居委副書記都到現場進行了見證,如果此事違規,他在里面又起到了什么監督作用呢?等到我們大家都投完票了,新一屆業主委員會成員都出爐了,而且逐一上臺發表了感言,可是沒想到9月30日,老業委會居然貼出通知,單方面選舉無效,這不是拿我們全體參會業主當猴耍嗎?我們業主的正當權益怎么能被當成兒戲呢?”為此,這些業主都感到自己受到了愚弄,紛紛欲找相關部門討個說法。
“監督”不是只看熱鬧不管事
《合肥物業管理條例》規定,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區、縣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做好本轄區內業主大會的成立工作,并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可是在新加坡花園城業委會新老交替陷入僵局的過程中,記者通過采訪合肥市房產局物業處和蜀山社居委相關人士,雙方均表示他們對此只起到參與、見證、備案作用。那么,法律上賦予相關部門的這個“指導和監督”到底應該是個什么作用?為此,記者特邀了相關法律人士對此進行了解釋。
安徽錦和律師事務所律師郭雪禮認為,街道、社居委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對小區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權利,就是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程序、方法、規則是否遵循法律起監督作用,對不合程序的地方要進行規范、調整和督促改正,以確保其向著合法化的方向發展,而不應該只看熱鬧不管事。郭律師說,雖然《合肥市物業管理條例》剛實施3年,但里面規定的有些內容確實已經不太適應現在高度發展變化的社會現實,“比如規定業主大會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持有1/2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參加,可是縱觀現在合肥很多新建小區,幾年甚至更長時間內入住率都不高,這樣的話那就根本成立不了業主委員會了。” (合肥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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