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用簽名 物管暗提咱們維修金
38.9萬元住房維修金被物管在房管局提取,小區業主卻稱完全不知情。當物管準備再次提取22萬元維修金時,被業主及時發現制止……昨日,新都區聚賢雅麗園小區部分氣憤的業主聚在一起,準備向相關部門討說法,新都區房管局表示正在調查此事。
業主
“內行”無意發現 維修金被動用
昨日,記者在聚賢雅麗園小區現場了解到,聚賢雅麗園小區由美適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在2005年交房時,800多戶入住業主都按規定繳納了總房價2%的維修金,但至今該小區都未成立業主委員會。
今年4月,一名在市房管局工作的業主無意中在網上發現,小區物管于去年12月向房管局申請提取了38.9萬元的維修金,并且有超過總戶數3/2、共計712戶業主簽名同意動用維修金。更讓該業主吃驚的是,物管今年3月前后又申請提取22萬元的維修金。隨后,該業主把這一情況告訴了小區其他業主。業主從房管局了解到,去年提取的38.9萬元已經劃撥到物管賬上,今年正準備提取的22萬元還未劃撥。在聚賢雅麗園小區,多名業主向記者反映:“自己以及家人均沒有簽過名!”
據了解,這38.9萬元維修金是物管方以震后墻面維修為由申請提取的。為此,該小區業主曾申請查看去年提取38.9萬元維修金時業主的簽名冊,但物管和區房管局均未能提供。近日,業主從市房管局查到了第二次申請提取維修金的部分業主簽名,卻發現簽名并非本人所簽,而且,數個簽名字跡彼此相似。昨日下午,記者根據簽名冊上留下的10個電話一一打了過去,對方都表示自己是該小區業主,但從來沒有在同意《提取維修金書》上簽名,“我只在繳納物管費時簽了名,我家人也沒有簽名!”業主陽先生說,“物管冒充我們業主簽名!現在我們要求物管返還38.9萬維修金,并且要物管給出合理的書面解釋。”
物管
簽名由下屬負責 真實性沒核查
隨后,記者輾轉找到該小區物業管理方美適物業管理公司的負責人王峰,“我是去年年底才調到這個小區的,對于之前動用的38.9萬維修金我完全不知情。”王峰說,“今年第二次提取22萬維修金時,我也只是把簽名冊發給保安和其他工作人員,讓他們上門找業主簽名。”不過,對于當時負責找業主簽名的保安是誰、已提取的38.9萬元維修金用了多少還剩多少,王峰表示記不清楚了,“當時我們提取維修金時在小區進行了公示,”王峰此話一出當即遭到了現場業主的反駁:“根本沒有公示!蓖醴暹稱,出于對下屬的信任,對上交上來的簽名真實性他并沒有進行抽查核實。隨后記者來到保安處,但保安處表示該小區保安已更換了幾次,之前的保安已經離職。
房管局
介入調查 22萬維修金被凍結
在新都區房管局,主管維修金的副局長邱平昌告訴記者,此事他們已經介入調查,但具體情況不便透露,“物管當時上交的手續肯定是齊全的,但是對于簽名、以及其他上繳資料的真實性,我們只能做到形式上的核查,實質性的核查主要由物管負責。不過我們已經在調查此事,隨后會給業主一個答復!彪S后,記者從管理維修金的市房管局了解到,在接到業主的反映后,物管第二次準備提取的22萬元維修金已經被凍結,暫不劃轉。
律師觀點
業主可向公安機關報案
昨日下午,記者就此事咨詢了肖家河律師事務所的張律師,他告訴記者:“這件事情要看調查結果,如果物管冒充業主簽名提取維修金,并且資金全部用于震后墻面等公用設施維修,就侵犯了業主的知情權;如果冒充簽名并且大部分或全部資金并沒有用于震后維修,就屬于刑事案件,可能涉嫌詐騙罪。如果業主認為維修金被挪用了,可先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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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維修金可吊銷資質證書
記者從2008年2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中了解到,物業服務企業非法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將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追回挪用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挪用金額2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除按規定予以處罰外,還應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住房維修金使用程序
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維修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3/2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3/2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負責管理維修資金的部門(房管局)申請列支——負責管理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后,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維修金的通知——銀行將所需維修資金劃轉 (記者 王光霆 凌超 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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