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起,市住建委等部門將以年為單位,對本市三級以上資質的物業公司進行評分,獲最低檔評分的物業公司一年內不得承接新物業項目。據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北京絕大部分的小區物業都在被考評范圍之內。
昨天,記者從市住建委出臺的《北京市物業服務企業資質動態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了解到,針對物業公司的評分和處罰主要分為三檔。其中,積分低于-6分的,由區縣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對物業公司提出書面警示,責令限期整改,改正期間該企業不得參加示范項目考評;積分低于-9分的,約談物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予以行政告誡,一年內該企業物業服務資質不得升級。若核查不符合資質條件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間不得承接新物業項目;積分低于-12分的,由市住建委核查其資質條件,一年內不得承接新物業項目,若不符合資質條件的,依法降低資質等級或吊銷資質證書。
該《辦法》明確,物業企業記分周期從每年元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記分周期屆滿,重新記分。原積分記入物業企業信用檔案。
另外,該《辦法》還提高了物業企業準入和升級門檻。新設立、申請資質升級的物業企業,還需具有一定數量的專業人員。其中一級物業企業不少于5人,二級物業企業不少于3人,三級物業企業不少于1人。(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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