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市委、大理市人民政府今天(15日)再次就“洱海填湖建設豪華別墅群”一事作出回應:“洱海天域”項目業主——中建穗豐置業有限公司由于出現未按協議建設等違規行為,被處罰款和補交各種費用共計近4000萬元。
通報中稱,“洱海天域”項目是大理州、市2003年招商引資重大項目,項目建設選址位于大理市團山公園情人湖,選址在招商中由州市黨委、政府與投資商共同確定。2004年4月1日,大理市人民政府、大理州規劃建設局召開度假酒店項目方案匯報評審會;2004年12月20日,建設部復函同意《大理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按所報內容進行修編;2005年3月17日,大理市規劃局召開洱海公園部分用地性質變更聽證會;隨后,市規劃委員會分別批準相關規劃、方案。市規劃局按相關規定辦理了選址規劃許可手續。
2004年,市國土資源局經市政府批準,對團山公園部分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掛牌的形式進行出讓信息公示;2005年5月,市國土資源局根據省國土資源廳的批復,與中建穗豐置業有限公司簽訂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在當地媒體對出讓結果進行了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了土地登記手續。
目前,該項目80%的工程量已結束,共完成投資33500萬元。產權式酒店已竣工并交付使用40棟163套;五星級酒店已封頂,正在進行裝修;“風情商業街”多數已完工。
大理市委、市政府確認,項目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出現了未按協議建設、有關部門把關不嚴和監管不力等責任問題,大理市人民政府已責令相關部門作出糾正和處罰,并對業主違反協議作出了收回基礎設施補助費的決定;市林業主管部門對業主林木超期采伐進行了處罰并征收了補植補種費;市規劃主管部門對業主因部分建筑超建、室外水體等綠化軟環境與批準規劃方案不符,作出責令限期糾正和罰款的決定;市國土管理部門要求業主對變更土地用途部分補交土地出讓金。各項罰款和補交費用共計3964.71826萬元。相關人員在項目實施中出現的責任問題,有關部門也正在調查處理之中,結果將會向社會如實公布。
大理市方面表示,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由于過分追求建設速度,忽視了人民群眾生活休閑的需求;為吸引投資商,在招商過程中,拿出全市最好的公園附近地域進行開發建設,項目未完全顧及市民的歷史情結,并缺失有力監管。對建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大理市委、市政府將認真總結教訓,避免再發生類似情況。本報昆明4月15日電 (記者胡洪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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