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者希望買到經適房 開發商利潤低疏于管理 一中院法官調研半年審結的6起案件發現——
貪小便宜經適房詐騙專“殺熟”
北京房價居高不下,不少人由此打起了通過各種“關系”買經適房的主意。這種想法,也給犯罪分子創造了“發財”的機會。
今年上半年,北京市一中院審理了6起以幫助購買經適房為名實施詐騙的案件,涉案金額1700萬元。一中院法官調研發現,“殺熟”是騙子利用經適房詐騙的主要途徑。
這6起案件中,被騙群眾少則8人,多則49人;涉案金額從40多萬元到1240多萬元不等。
法官調研發現,犯罪分子通常是讓親戚、朋友、同學、同事等散布可幫人購買經適房的消息。因為是熟人的許諾,購房者很容易相信。
同時,購房者迷信“潛規則”,存在能繞過政策占到經適房低價便宜的僥幸心理,這也使犯罪分子有機可乘。
辦案中法官還發現,目前不少購房者搖號獲得購買經適房的資格后,并不能馬上買到房子。同時,還有不少未銷售的經適房長期閑置。同時,不少開發商因經適房利潤較低,忽視對經適房交房和入住等環節的管理。這些漏洞都給犯罪分子提供了行騙空間。
今年上半年以來利用經適房詐騙的案例
案例
25歲的售樓小姐梁靜,利用物業管理漏洞,為49人辦理了假的經適房入住手續,從中騙取1240多萬元。
北京太田體育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崢,通過朋友散布能弄到天通苑經適房房號的消息,從36人手中詐騙225.1萬元。
邢宇伊以幫人購買經適房為由,在2007年到2008年間,騙取8名被害人150萬元。
只有小學文化的無業人員閆立和,通過在街上與人搭訕謊稱自己是拆遷辦主任,能幫忙買到經適房,從15名受騙者手中騙取41.32萬元。
楊寶熙于2001年至2003年間,以在公司內部幫人購買房屋為名,利用收預付款、房屋漲價、辦理過戶等名目,先后騙取15萬元。
劉楊伙同余智在本市海淀區中國氣象局附近,以可以低價購買經適房為由,騙取被害人趙某5萬元。
獲刑
無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有期徒刑14年6個月有期徒刑13年有期徒刑6年二人分別獲刑2年 。(林辛建 常鳴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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