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海市安全監管局局長謝黎明在上海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上公布了“6·27”蓮花河畔景苑7號樓傾倒事故調查處理情況,6家單位受到處罰,6人被刑事拘留,這起事故被定性為重大責任事故。
謝黎明在發布會上稱,這起事故在上海市“實屬罕見,社會影響惡劣,性質非常嚴重”。他介紹,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緊貼7號樓北側,在短時間內堆土過高,最高處達10米左右;與此同時,緊鄰7號樓南側的地下車庫基坑正在開挖,開挖深度4.6米,大樓兩側的壓力差使土體產生水平位移,過大的水平力超過了樁基的抗側能力,導致房屋傾倒。
此外,土方堆放不當、開挖基坑違反相關規定、監理不到位、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到位、圍護樁施工不規范等是事故的間接原因。
謝黎明表示,通過調查和責任認定,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共對6家單位進行處罰。其中,建設單位梅都房地產公司、總包單位眾欣建筑公司,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土方開挖單位索途清運公司,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基坑圍護及樁基工程施工單位勝騰基礎公司,對事故發生負有一定責任。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上述單位分別給予經濟罰款,其中對梅都房地產公司和眾欣建筑公司,均處以法定最高限額罰款。對眾欣建筑公司建筑施工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予以吊銷。待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完成后,吊銷梅都房地產公司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而監理單位光啟監理公司,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吊銷其工程監理資質證書。工程監測單位協力勘察公司對事故發生負有一定責任,予以通報批評處理。
謝黎明介紹,梅都房地產公司法定代表人張志琴、眾欣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張耀杰等7名責任人員,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光啟監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金泉、索途清運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永福等8名責任人員,對事故發生負有相關責任,被處以吊銷執業證書、罰款、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閔行區副區長連正華和梅隴鎮鎮長施寶其、副鎮長周亮等公職人員,對轄區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負有領導責任,分別被給予行政警告、行政記過、行政記大過處分。本報上海7月28日電(記者周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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