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地產市場監管辦法出臺
開發商須按投資額15%存項目資本金
深圳市政府常務會議8日通過《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辦法》,旨在加強房地產行業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
辦法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在商業銀行設立項目資本金專戶,按投資總額的15%存儲項目資本金。開發商在銷售商品房之前,應當合理確定銷售價格,并報價格部門備案,明碼標價銷售商品房;確需調價且調整幅度超出備案價格15%的,應當在調價前辦理備案變更。
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在其經營場所公示主管部門發布的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示范文本、服務內容標準和流程、收費項目、計費依據和標準;房地產經紀機構未經當事人書面同意,不得代收和監管當事人支付的任何款項;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為當事人規避交易稅費簽訂“陰陽合同”提供便利。
價格管理部門應建立房地產價格監測制度,對商品房市場價格的變動進行監測,對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企業進行處罰;工商等部門應當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和估價機構的不正當競爭和價格違法行為的監管,并依法予以查處。(萬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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