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此前本報報道的廣渠路15號地改規劃一事,在昨日舉行的市兩會政務咨詢活動上,副市長陳剛回應,市規委的公示并不意味著行政審批同意改規劃,他同時強調,“土地招拍掛后核心規劃數據是絕對不允許改動的”,引導性指數的修改必須通過公示、征得外界的意見同意后方可進行,“否則對其他開發商和老百姓都是不公平的”。
1月8日,本報發表《央企地王“整容”規劃恐將“開壞頭”?》,對廣渠路15號地在建筑規模不變的前提下,將項目西北側的A4-1地塊建筑控制高度擬由60米調整為80米,位于東南側的A4-10地塊建筑控制高度擬由80米調整為100米,以及在用地面積不變的前提下,項目配建的體育公園位置和形狀也有所調整的情況做了深度報道,有關專家對央企制造地王后又提出修改規劃可能引發的不良影響表示了擔憂。文章見報后,在業內引起巨大反響。
此外,針對上周五市國土局曝光19宗開發商囤地的情況,其中不乏有因政府審批等原因導致的無法及時開工,陳剛表示,下一步北京市將準確測算開發商拿地后的設計、辦手續、工程招投標的時間,對出讓土地的合同約定開工時間進行嚴格、合理測算,并盡可能將政府審批手續放到招拍掛前,給予綠色審批通道,最終實現招拍掛的土地,屬于政府的程序能在出讓前完成的都完成,開發商在拿地后,可以非常快地開工建設,“但對于那些確實囤地的開發商,絕不手軟,該罰的罰,該收回的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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