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飆升的房價使得“農地流轉”、“農地入市”成為社會熱議話題之一。省國土廳負責人日前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我省2002年在昆山、海門就進行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土地流轉改革先行試點,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絕對不允許搞房地產開發。所以,政府部門也不可能出臺“農地入市”的政策。
作為試點地,昆山、海門所作的嘗試引人關注。剛開始,昆山市農村承包土地流轉的形式主要是承包人之間私下轉讓。為規范流轉,該市采取委托集體流轉形式,各村建立健全了土地承包檔案和土地流轉檔案。為保證農民土地流轉收益,還建立農村承包土地流轉收益分配兌付進度季報制度,確保流轉收益及時分配到農民手中。海門土地流轉充分發揮了省級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試點單位的優勢,建立了一套比較完善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對流轉管理的基本原則、流轉的主要方式、基本程序、所需材料以及土地收益金的分配、管理等作了明確的規定,使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有章可循。省國土廳人士指出,農地流轉必須堅持“用途管制”的原則。國家確立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旨在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關鍵在于集體所有的農地不得因“流轉”而改變其用途成為非農業建設用地,比如房地產項目。我省試點的昆山、海門正是堅持了農地流轉用途管制的原則,被國土資源部多次表彰。
據了解,為試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國土資源部1999年將我省蘇州市作為全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的試點。2002年省政府批準昆山和海門為全省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試點單位,2006年又新增宿遷為試點單位。目前,無錫、南京等地也在積極開展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丁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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