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某地一次土地競拍現場,一塊居住用地在競拍過程中以一種非正常的方式意外中止。知情人認為,事件發生有其偶然性,但也有必然成分,土地招拍掛“價高者得”的制度設計缺陷,是事件背后的深層原因。
開發商瘋狂搶地競拍被迫中止
公開資料顯示,被拍賣的土地原為某單位用地,2010年掛牌公示后進入競拍現場。“共有6家企業報名參加競爭。”全程參與競拍的一位人士對記者稱,“這一地塊起拍價為1.38億,幾輪舉牌后價格就飆升到2.3億”。該人士稱,現場舉牌最為瘋狂的是外省一家開發企業,“別的參與公司都是按照競價規則每次幾百萬加價,而這家公司則是直接喊價格,價格抬到1.8億后,這家公司直接喊價2.3億,而現場瘋狂的加價由此開始。”土地價格抬升到2.65億時,意外發生了,競拍現場中一些利益相關群體對這種瘋狂加價提出嚴重抗議,阻止競拍繼續進行,競拍也因此而中止。
多方調查后,記者獲悉,在進入競拍程序前,一家開發企業已與土地原有單位進行前期溝通,由于土地有地上建筑,在前期溝通中,該企業提出了回購安置方案。“方案可能已經得到認可”,知情人稱,“但地價被抬升到超出預期的高度后,這塊地最終可能被另外的企業拿走,回購可能成為泡影,或需要支付更多房款,相關群體認為利益受損,競拍過程因此發生意外”。
地價四年漲兩倍招拍掛“功不可沒”
據了解,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自2004年后,經營性用地全面實行市場化出讓,亦即土地轉讓實行“招拍掛”。
業內人士認為,“招拍掛”要比之前的協議轉讓更加陽光,“最大程度上避免了暗箱操作”。但同時這種制度實行的是“價高者得”的單一標準,制度設計有很大缺陷。“從操作層面上,火爆的競拍場面極易產生非理性競價沖動,目標價位是300萬一畝,但輪番舉牌的最后結果可能是一畝500萬成交。” 業內人士稱,“土地溢價成交,開發商最終會從房價回收這個成本,溢價成交的結果是由購房者買單,這是一個簡單的價格傳導關系。”
省內某開發企業提供的一份2006年到2009年的濟南土地招拍掛跟蹤詳單能清楚地表明這一現象。詳單中,2006年出讓的58宗用地中,單畝 平 均價 格在180萬元以下。到2007年這一數字攀升到200萬。但2009年,土地市場成交價格有明顯攀升,單畝超過500萬元的土地頻頻出現在市場上,當年的84號宗地更是創下單畝1878.67萬元的天價紀錄。與之相配合,這一期間,濟南房價一路走高,直至目前逼近萬元。 (記者 張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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