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15時15分報道,今日上午,中國之聲報道了因均價高出附近商品房和購房者無繼承權,石家莊市上千套經適房遭棄購的情況。自從經濟適用房在全國推出后多個城市陸續出現過多次棄購現象。經適房遇冷的原因是什么?詳細情況中國之聲連線中央臺記者費磊。 主持人:經適房遭棄購應該不是第一次了,以前也有過類似的情況。
記者:2008年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有388套經濟適用房被棄購。這388套未能出售的經濟適用房位于深圳市福田保稅區“110項目小區”,屬兩房一廳戶型,面積在52平方米至57平方米之間,基準售價為5494元/平方米。導致合格申請人放棄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主要原因是:這批住房面積偏小;售價與同時出售的另外兩個經濟適用房小區的住房相比,房價偏高;新房交付使用時間要等到2010年12月。
記者:廣州市08年11月推出2145套經適房,有1170套被最終棄購。吉林省長春市2008年年建設經適房3780套,前兩批共發售1900多套、到08年底,還剩400多套沒有售出。在此期間,長春市兩次放寬購買經適房收入標準,將月人均收入標準由500元以下放寬到800元,允許優撫對象、復轉軍人、殘疾人等6類特殊人群購房,但是始終沒有出現想像中踴躍爭購的場面,抽簽現場反而屢屢出現了中簽者棄購的現象。
記者:今年初,秦皇島市首次以公開搖號方式銷售經濟適用住房,最終卻剩余888套經濟適用住房沒有售出,約四成人放棄了購買權。可以說,全國各地都普遍存在著經濟適用房遭遇棄購的現象。
主持人:經濟適用房遭棄購的原因是什么?
記者:出現棄購的原因,不外乎價格、戶型、位置等。就拿石家莊的例子來說,申購成功后,隨著申購者和房產公司簽訂合同,很多問題暴露了出來。
記者:第一個,房屋產權性質不同,在07年的經濟適用房中規定,年滿2年即可上市交易,繳納了土地出讓金之后,居住者有完全產權,這是符合國家規定的;而在本次安苑二期的合同上則只是注明了居住者擁有有限產權,其他說明含糊不清,經大家問過之后給出的解釋是這房子無論如何居住者拿不到完全產權,甚至連繼承權都沒有。
記者:第二個,房屋居住者擁有有限產權,居住者擁有的產權是70%。其他還有很多很多的問題,比如入住條件不齊全盲目交房,戶型太差,商業及停車位產權歸屬問題,公攤系數問題,配套設施問題,均在說明經濟適用房既不經濟也不適用。
記者:在廉租房大熱、經適房遇冷的背后,一個重要原因是政策因素。08年11月底,國家發改委宣布未來兩年4萬億元投資計劃,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占2800億元。而中央財政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入,目前僅限于補助廉租房。過去建廉租房是政府干拿錢,而建經適房可以一次性收回投資,所以地方政府更重視經適房;現在中央財政補貼廉租房,所以各地大建廉租房是很自然的。商品房市場的變化和國家對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入,有可能改變地產格局,經適房可能再一次被邊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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