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倒樓事件已經過去兩周有余,業主與開發商的談判卻陷入僵局。開發商提出的兩套賠償方案業主難以接受,于是有爭論,有憤然離場,也有“遺憾”。表示“遺憾”的是第三方協調者——當地政府。
業主與開發商本來是利益關聯的買賣雙方,可惜由于建筑史上空前的倒樓事件,雙方利益由關聯轉為對立。既然對立,當然要使得自己的利益強化,談不到一起去也屬正常。
然而,造成雙方對立的根源是什么呢?當然是開發商。不管事故原因究竟是不是 “壓力差”,有一點是明確的:的確是開發商惹的禍。
既然如此,利益的天平,就應該向無辜的業主傾斜。當地政府也曾公開表態,要保護購房者利益,采取的措施有控制開發商、凍結其資金。但到了最關鍵的索賠環節,卻令人難以置信地沉默起來。
有人說,這實際上屬于購房合同糾紛,政府不能插手。想必這也是當地政府沉默的理由。可問題是,這是簡單的經濟糾紛嗎?
政府的確不能什么都管,但有些事情卻不能不管。上海倒樓,已經在國內外引起眾多反響,成為一起社會事件。難道相關部門真想把倒樓展示一下,借此樹立“國際大都市形象”?時至今日,很多事情仍然半明半暗、遮遮掩掩,這也是公眾不滿的主要緣由。
媒體正在廣泛猜測開發商有官員背景,指責政府官員與開發商過從甚密。當地政府的“表示遺憾”,是不是可以看作對猜測與指責的回答?
一面看著自己用血汗錢買的房屋倒塌,一面被銀行逼令繼續還貸,一面還要和開發商談判,業主們確實處于弱勢。如果相關部門繼續保持目前的態度,那么后果無疑是曠日持久的談判與官司。這種后果,就是讓購房者背上沉重的包袱,承擔本不該由他們承擔的責任與痛苦。
把樓蓋塌了的開發商,是沒有資質繼續存在的,更沒有資格談什么賣樓、換房。正確的做法,是吊銷其執照,清算它的所有資產,并且公之于眾。涉嫌犯罪的人員,交由司法部門處理。之后,是迅速解決貸款問題、賠償問題,如果不夠,也要由那些盤根錯節的關聯企業承擔。這些事情,相關部門必須出頭去做。
別忘了,這個開發商在出事之前,也是被政府部門多次表彰過的,政府怎么可能沒有責任,僅表“遺憾”呢? 本報評論員程赤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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