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享受首套房貸的優惠政策,多年夫妻不惜冒險假離婚;為了逃
避債務,多年夫妻毅然假離婚。但多位律師昨日提醒,小心假離婚變成真離婚。
假離婚規避房貸新政
福州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周律師近日接待了一對夫妻來咨詢離婚案件,這對夫妻屬于典型的假離婚。周律師告訴記者,丈夫劉先生和妻子林女士已結婚十幾年,在1998年買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產權登記時寫丈夫的名字。今年3月份,看到房價高漲,他們跟福州某地產公司簽訂了購房意向,準備按揭貸款買房,沒想到國家突然調控樓市,不但首付提高,而且房貸利率也提高。售樓人員告訴劉先生,像他們這種情況,首付要多付十幾萬元,全部按揭利息也要增加近10萬元。于是他們考慮假離婚以享受首套房貸的優惠,等買房手續辦好后再復婚,但不知相關法律后果如何,所以來找律師咨詢。
昨日多位律師告訴記者,自房貸新政出臺以來,他們確實接到了多起當事人想通過假離婚享受首套房貸優惠的咨詢案件,這從當事人咨詢的問題可以看出,比如當事人會重點詢問離婚協議上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效力如何、復婚后離婚協議怎么履行等等。
兩種情況易產生假離婚
由于國家各種政策會因婚姻、家庭狀況不同而有差別,近幾年來,一些夫妻為了享受相關政策、逃避債務等而假離婚的情況明顯升溫,比如有人為超生、多生,因此懷孕后假離婚;有人為逃稅漏稅而假離婚;也有人為享受低保、廉租房、養老保險補貼等優惠政策而假離婚……
經常處理婚姻案件的福建名仕律師事務所的王曉艷律師告訴記者,出現以下兩種情況時,假離婚的情況會明顯增多:一是出臺某項政策,通過離婚可以享受更多政策優惠或逃避政策約束,比如最近出臺的房貸新政,又比如一些夫妻為了獲得更高的拆遷補償金而假離婚;二是商業風險大增時,不少生意人為逃避債務,不惜假離婚,最典型的就是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后,夫妻為了逃避債務而假離婚的情況有所增多。上個月她就辦理了一起假離婚案件,當事人林先生是做出口生意的,金融危機期間出口下滑,生意虧損,因擔心欠債會危及家庭生活,遂在近期跟結婚20多年的妻子協商假離婚,將房子、小車等全部財產留給妻子,等債務問題解決清楚后再復婚。
法律不支持風險還很大
王曉艷律師提醒,從表面上看,市民通過假離婚確實獲得了一定好處,但實際上存在很大的風險,不少人就因為假離婚最終變成了真離婚,后悔都來不及。有的人為了享受政策、逃避債務等,往往會在離婚協議上寫上“夫妻雙方共有的房子、汽車、現金等一切財產都歸一方所有”等條款,萬一假離婚變成真離婚后,放棄財產方就會吃大虧,因為離婚協議是雙方共同簽字同意,具有法律效力。從法律上講,并不存在“假離婚”的說法,因此哪怕夫妻確實是假離婚,但萬一有一方拒絕復婚,另一方也很難以“假離婚”為由來解決問題。本報記者 周元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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