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副行長陳翠芳昨天表示,在二套房認定標準上,建行廣東已開始按三部委新規執行,在原來“認貸”基礎上增加“認房”。
國家有關部門上周五出臺了“二套房”認定標準,明確規定不僅要以家庭為單位,同時執行“認房又認貸”的政策。陳翠芳表示建行廣東已開始執行新規,在原來只看是否曾有過房地產抵押貸款記錄判定第幾套房的基礎上,把家庭成員已擁有房產數量納入考慮范圍。“對于有過貸款記錄的,人民銀行的征信系統已全國聯網,可以很方便地查詢,由于房管系統仍做不到全國聯網,現在主要問題是如何準確查詢貸款人是否屬于首次置業一次性付清的情況,尤其是異地購房者,這類貸款者按新規應屬于二套房”。陳翠芳說,如果購房者在辦理貸款時隱瞞了事實,“將留下不良信用記錄,會影響將來辦理其他金融服務。”
對于購房后又出售的是否算二套房呢?陳翠芳表示如果是使用貸款購買的首套房,賣掉后仍屬二套房,如果是一次性付清購買,賣掉后再購房則不屬于二套房。記者吳海飛,通訊員趙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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