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昨日發布消息,7月1日-8月31日,2009-2010年度住房公積金結息對賬單將發放給相關單位和個人,由于采用信函郵寄方式,因此相關單位須在本月內核對郵寄信息。
市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對賬單的郵寄地址和郵政編碼以繳存單位和繳存人在市公積金中心登記的信息為準,相關單位及個人須在6月30日前完成所有需要核對修改的信息。公積金中心將按照2010年6月30日在公積金系統中登記的單位和繳存人郵寄信息作為本年度對賬單的郵寄依據,對于沒有在規定日期完成信息核對修改的,可能會出現對賬單不能準確及時送達或退信情況。
據介紹,修改方式有兩種:網上核對和業務網點核對,上述負責人表示,鑒于網絡方式的便捷性,建議聯名卡持有人選擇網上修改。(記者 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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