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月9日)上午,北京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副主任葉向忠表示,房地產開發企業拿地后,完成各項審批所花的時間超過規定的半年,因此正在考慮延長企業拿地后的開工期限。
按照北京市的現有規定,房地產企業拿地后的開工期限為6個月。但由于房企拿到開工許可證之前,需要經過多個部門的審批。同時,由于拆遷、規劃變更等原因,實際開工時間通常超出上述期限。
來自國土部的數據顯示,截至2009年底,全國閑置的房地產用地仍有約一萬公頃,其中,因規劃調整為主的原因和司法查封的約占55%,企業自身原因造成的占45%。
近期,北京市的幾個熱門地塊都陷入了“未按時開工”的爭議。“廣渠路15號地”因調整規劃一事現已申請延期開工,而按照合同約定,開工時間應為2010年1月31日。在近期的北京市“兩會”上,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也向市長陳剛表示,2009年10月以40億元拿下的望京商業地塊的規劃方案尚未獲批,很難按照合同約定,在2010年4月1日前開工。
同時,即將入市的中服地塊在標書中規定,拿地后的開工期限為一年,長于其他地塊的期限。對此,葉向忠表示,由于中服地塊地處CBD核心區,而CBD區域的總體規劃尚未出爐,因此適當予以延長。
他還表示,在土地拆遷過程中,經常遇到個別地上物無法及時拆除的現象,但政府會盡量保證不影響開工和竣工。
在1月底的全國土地工作會議上,北京市國土局局長魏成林曾表示,政府主導的拆遷要比開發商主導的拆遷節約近1/3的成本。《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還了解到,為加快拆遷進度,節約成本,從2010年起,北京市規定,土地一級開發將由政府完成。 (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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