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政府辦公廳轉發了該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門《關于本市貫徹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從稅收信貸政策調整、加大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加強市場監管四方面采取措施,遏制地價、房價過快上漲。
一是稅收、信貸政策體現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繼續支持首次和改善型購房。
營業稅政策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規定,征免時限由2年恢復到5年。
契稅政策,調整前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個人,均能享受1%的稅率;調整后必須是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個人,須憑房地產交易中心出具的首次購房證明,方能享受1%的稅率。
個人所得稅政策,調整前規定個人轉讓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個人不負擔個人所得稅;調整后將轉讓年限由2年恢復到5年。恢復收取個人購買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記費和個人買賣存量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續費。(記者 李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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