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寧波12月17日電(記者 徐小勇)今天上午,記者從寧波市人民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寧波市將于12月21日啟動2009年度經濟適用房銷售申購工作,面向城鎮低收入人群推出4938套經濟適用房,申購將實行評分制。
據介紹,本次經濟適用房銷售將推出4938套房源,分為市級和區級兩種房源,房源面積以60~70m2為主,銷售均價從3913元/平方米至5888元/平方米不等!皟r格與同地段房源相比只有36%~49%!睂幉ㄊ薪ㄔO委員會副主任諸國平說。
本次經濟適用房銷售將實行“市級房源三區統籌、各區自建房源屬地銷售、售后余房補選”和“屬地負責”的原則。市級房源根據三區核準的申購戶數按比例分配到各區,分配的市級房源加上各區自建房源,共同構成各區可銷售房源。各區申請家庭只能申購本區房源。
根據相關文件規定,此次申購對象應達到的收入條件,按照2008年寧波市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304元計算,申購家庭前12個月人均收入應低于15182.4元。
根據銷售管理辦法,本次經濟適用房申購將實行評分制,以區為單位,對申請家庭按住房面積、落戶年限、家庭結構、婚齡等因素評分,比照房源數量,分值高的優先入圍,同分數的采用搖號方式確定。入圍的準購家庭將搖號產生選房順序號,按順序號選房。第一階段選房結束后若有剩余房源,將由未確定為準購家庭的其他核準對象進行補選,按同樣辦法確定補準購對象和選房順序號。
針對其他城市在經濟適用房申購過程中出現的一系列問題,諸國平表示,寧波的經濟適用房申購及銷售將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執行申請、受理、審核、評分、公示等程序,對受理登記的申請對象和已確定的準購對象將在媒體上進行公示,房源分配、搖號、選房等環節將由公證機構全程公證,同時將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監察部門對申購及銷售過程進行監督。
“國家機關公務人員如有弄虛作假騙購經濟適用住房的,在按原購買價收回住房的同時,可提請所在單位或行政監察機關對其進行紀律處分!敝T國平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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