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本報曝光了長沙45家未辦理住房公積金企業,截至昨日,仍有洪山管理局和湖南學海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兩家單位沒有辦理,且未辦理緩繳申請。昨天上午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馬保華、法規處處長沈有成、歸集處副處長徐建國來到這兩家單位進行現場執法,發放行政處罰告知書,處以3萬元的罰款。
不交公積金竟稱為了“維穩”
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而洪山管理局在改制之前是綜合農場,2005年進行改制,2006年1月起正式掛牌。
作為開福區政府的下屬機構,洪山管理局為什么沒有辦理住房公積金呢?
洪山管理局負責財經的一位龍姓副局長解釋稱:“改制前,原來綜合干部就有六七百人,這一直是我們一個重大的包袱,改制后正式編制只有100人,為了穩定這一部分干部的情緒,我們一直沒有辦理住房公積金。在2007年的時候,我們曾出過住房公積金的一些草案,但是遭到了改制前干部很大的抵觸!
對此,沈有成表示,“我們就是接到了洪山管理局職工的舉報才進行調查的,這種做法實際上也是讓其他職工情緒不穩定。”
而對于現在的這個現狀,龍副局長也表示很無奈,“我調到這里來也不是很久,之前在區里也是有住房公積金的,而現在也同樣沒有,不僅僅是普通員工沒有,就是書記和局長也沒有!
3年的公積金實際已撥至單位賬戶
困難企業如果虧損、工資發不出可以申請緩繳,但是洪山管理局作為事業單位,職工的工資及五險一金都是由財政撥款,應該不存在這種情況。因此,沈有成要求對賬目進行清查,“即使是按照最低的繳存比例,也需要補交住房公積金24萬元”。
隨后,洪山管理局相關財務人員拿來了2008年的總賬及明細賬,在記賬號109這一欄顯示著“調賬:將住房公積金掛賬”,總額為75萬。該財務人員表示,“這個錢是從2006年累積下來的,今年的還沒有到賬,這筆錢一直存在銀行賬戶中,沒有用過!
而馬保華表示,“對于住房公積金,一直是實行?顚舻恼。”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四條規定,“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儲存、財政監督的原則”,第五條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3天內,被處罰單位可申請聽證
“如果對于行政處罰告知書有異議,你們可以在三天內申請聽證,三天內沒有申請視為放棄,屆時我們將正式下達處罰決定書。”沈有成告訴湖南學海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的辦公室主任孫偉。
據馬保華介紹,“我們處以企業罰款,并不代表可以以罰代繳,企業在規定時間不繳納罰款,我們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每天還要處罰千分之三的滯納金,之前應繳的住房公積金還是要繼續繳納!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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