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興建“貧民區”不如多建“廉租房”
2008年04月16日 16:20 來源:羊城晚報 發表評論
“我認為深圳完全可以率先興建貧民區,在關外開辟一塊土地專用。”日前,在深圳,知名學者清華大學教授秦暉發表《城市化與貧民權利》的主題演講,引起公眾熱議。
秦暉教授的良苦用心,是希望政府在解決農民工問題上承擔起更多的責任。但事實上,興建貧民區不如多建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切實把農民工納入國家和地方的住房保障體系。
數以億計的農民工長期在城市工作,卻無法在城市安居,被排除在城市之外,引發眾多的社會問題。究其原因,根源在于政府特別是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上投入過少,沒有充分認識到政府在保障群眾居住權上的責任。
秦暉教授提出興建“貧民區”,其實也是意在要政府加大在住房保障上的投入力度,特別是要舍得拿出土地來,為城市底層人群建設安居之所,這與當前國家的保障房政策的精神不謀而合。問題的關鍵在于,這種將社會底層人群集中起來的居住模式,必然帶來社會管理以及社會倫理等各方面的矛盾和沖突問題。特別是在提倡人人平等的今天,這種將窮人與富人分開居住的方式,將加大貧富階層的隔閡。
然而,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一方面能解決農民工等城市貧困群體的安居問題;另一方面,由于它并非完全集中在一個區域,因而不存在“貧民區”所具有的社會管理和社會倫理上的問題。因此,筆者認為,現在的關鍵不是要興建“貧民區”,而是如何切實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和建設力度,把農民工群體等城市新貧民納入城市住房保障體系,讓他們享受到住房保障的政策優惠。(孫瑞灼)
【編輯:藍玉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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