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總書記在十七大報告中指出:“必須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放在工業化、現代化發展戰略的突出位置。”而推廣節能建筑就是被世界各國所重視的節約能源措施。
研究證明,建筑正在成為破壞環境、消耗能源的最主要因素之一。我國也不例外。在我國既有的建筑當中,真正達到節能標準的不到10%,其他90%都是耗能建筑。
我國《可再生能源法》編制報告中提出,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利用量不低于全國能源消費總量5%,2020年可再生能源利用量不低于全國能源消費總量10%。那么,如何實現這一目標,加快建筑節能的推廣呢?我們不妨借鑒國外的一些成功做法。
在美國,首先是通過立法推進建筑節能技術的發展和建筑節能政策的實施,其節能建筑推廣政策大致可分為兩類,一是強制型的。比如,如果建筑物必須達到具體的節能標準,否則,就通不過驗收,并可能面臨高額罰款。
二是政策扶持型或鼓勵型的。美國政府規定,達到房屋建筑節能標準的開發商可以享受稅收抵扣政策等。美國對新建節能建筑實施減稅政策,凡在現有標準基礎上節能30%以上和50%以上的新建建筑,每套房可以分別減免稅1000美元和2000美元。同時,美國還對節能建筑提供優惠貸款。一些州如加州,還通過立法,對用電量低于建筑節能標準規定指標的,由電力公司給予用戶獎勵。這些措施有效地推動了節能建筑的推廣。
在建筑節能的推廣方面,德國走得更快。它早在1978年就修改了建筑節能標準,開發商在銷售房屋時,必須向消費者出具能源消耗報告,相關措施最終使得德國此后的建筑能耗比1978年前的老建筑減少了60%以上。
在借鑒發達國家經驗的基礎上,近來,我國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也開始積極行動,密集出臺相關政策和法規。比如,由國家建設部編制的《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于今年10月1日實施,第一次把節能工程明確規定為建筑工程的一項分部工程;河北省則立法規定,商品房現售前,應通過包括建筑節能工程驗收在內的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對未組織建筑節能工程驗收、建筑節能工程驗收不合格或者對不合格按合格驗收的,不得進行商品房現售。
從立法的角度來看,我國建筑節能方面的法規和標準,無疑將加快建筑節能的推廣步伐。但是,這還僅僅是第一步, 為了加快建筑節能的推廣步伐,我國應該借鑒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采取政策扶持和處罰并舉的措施。
目前,我國缺乏對建筑節能實質性的經濟鼓勵政策,建筑節能缺乏必要的資金支持,建筑節能尚處于起步階段,很多情況下只能依靠用戶和建設方自發的行為來實現建筑節能目標,相關節能做法甚至還受到個別地方的干預。
據《人民日報》報道,河南省葉縣城關鑫鑫花園小區一期工程竣工后,有些業主入住之前在房頂安裝了太陽能熱水器。可是,沒過幾天,業主們就接到縣城管局的通知,小區內不準安裝太陽能熱水器,已安裝的要限期拆除,“原則上不得安裝太陽能”,理由是怕影響形象 。這種做法被批評為涉嫌違犯我國《可再生能源法》,該法規定:國家依法保護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者的合法權益。對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戶可以在不影響其質量與安全的前提下安裝符合技術規范和產品標準的太陽能利用系統。
節能建筑的建設、節能改造工作量大,需要大量資金投入,亟須政府出臺相關的經濟鼓勵政策,引導市場,優化資源配置。同時,應該出臺相關具體的強制性標準,對于達不到節能要求的建筑設計,不頒發許可證,在工程竣工驗收時堅決不放行,對于整改后仍達不到標準的應予以處罰,并勒令繼續整改,就能加快建筑節能的推廣。(瓏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