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更為嚴格的信貸政策,禁止商業銀行“變相放貸”
在引人注目的房貸政策中,有關部委明確提出,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房貸款。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所長、研究員任興洲說:“原來只是個別城市出臺的信貸政策,如今推及到全國,顯然是比‘國十條’的政策力度更大。”
此次出臺的措施中,有一個新內容,即“各商業銀行要加強對消費性貸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購買住房”。
任興洲說:“這是以往政策中所沒有的,它將有利于堵住商業銀行利用消費性貸款變相進行房貸的政策漏洞,是針對新問題出臺的新措施。”
另外,“國十條”規定,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此次出臺的措施不再區分面積、房屋套數和房屋性質,一律要求“對貸款購買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調整到30%及以上”。沈建忠說:“這與‘國十條’相比,進一步嚴格了首付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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