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有話說之一
非共用部位質量有瑕物業:真不關我的事
為能讓《業主委員會》辦得更好,同時站在業主和物業兩個角度思考問題,8月27日,本報邀請業主與物業代表召開了座談會。新浦物業副總經理王勇針對業主經常對房屋質量不滿遷怒物業的情況,無奈地表示,房屋質量問題,主要責任真的不在物業公司。物業公司真的愛莫能助。
物業與業主本應是互惠互利的關系,但在現實生活中,物業與業主經常出現針鋒相對的局面。而其中的一個主要方面就是房屋的質量。總會有業主反映,一到下雨天,房屋就會出現漏水問題,以及入住一段時間后窗戶周圍出現較大裂縫,而找到物業時,物業無力解決,給他們的生活起居造成了很大的麻煩。
針對這一矛盾,“我們也很無奈”。王勇表示:“雖然現在法律上要求物業房屋建造期間有前期介入的權利,但這一權利在執行上就比較困難,開發商的阻攔或是其他一些原因導致物業的前期介入成為了紙上談兵。而當房屋入住后出現問題后,物業就成了唯一直面業主的人,而面對很多房體出現嚴重損壞的現象,物業公司也無力解決,就會造成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矛盾。其實有些問題不是物業不想辦,是真的心有余而力不足。 ”
第二種觀點,“無論是選房子還是物業,品牌更可靠!痹谖飿I的服務及解決問題的力度上,各大物業公司間確實存在差距。金地的市場部工作人員就表示,“一個大的地產品牌一般都會做到房子的建造、銷售、物業貫穿下來,所以就很少會存在房屋質量問題無法解決的事情,這就是品牌的保障。所以在買房子時,不僅要看房子開發商的品牌,物業的品牌也是要看的。 ”
業主買房圖的就是一個安居樂業,所以除了業主在購房時要認準品牌,物業在日常中做好服務和維護,法律中的前期介入在執行上也該加快步伐,真正做到切實可行。
《物業服務合同》解讀之一
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究竟是怎樣一種關系呢?有人說,應當是一種服務于被服務的關系;也有人說,應當是雇傭與被雇傭的關系。而從法律根本上來看,其實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就是一種合同關系。
事實上,每一個業主只要住進了有物業公司服務的小區,就與物業公司形成了一種合同關系,這個合同,就是指《物業服務合同》。
那么對于這樣一個明確雙方關系、權益、職責等多方面內容的合同,作為業主的您又究竟了解多少呢?本期起,我們將專門開辟《物業服務合同》解讀系列專欄,為您解答與物業服務合同相關的各種問題。
參與互動(0) | 【編輯:林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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