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國6000萬套空置房”的數據被媒體披露,中國究竟有多少套空置住房的問題再次引起了人們的強烈關注。雖然目前沒有任何權威部門和研究機構能夠準確統計出空置住房的數量,但作為房地產投資、投機的副產品,空置房的大量存在已經是不爭的事實。
7月底,海南傳出了正在研究征收住宅“空置費”的消息。力促空置住房進入市場,增加住房供應,遏制房地產投機,對空置房征收懲罰性的“房屋空置稅”成為政策預期的新焦點。在空置房數量尚未廓清的情況下,“房屋空置稅”的提出究竟是開拓了一條調控的新路,還是一個只能在理論上存在的政策烏托邦?
空置稅:讓商品房回歸居住屬性
“商品房長期閑置,是對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并使不可再生的國有土地資源被少部分人濫用于牟取暴利,使地產成為少數人向一般社會公眾賺取超額利潤的手段。”山東經濟學院房地產經濟研究所所長郭松海表示。
針對房屋空置問題,早在今年3月全國兩會期間就有代表和委員提出了開征房屋閑置稅的建議。作為全國政協委員的郭松海當時在提交的一份大會發言中就建議將房屋閑置稅置于物業稅開征前,作為物業稅“實轉”試點。因為與物業稅相比,房屋閑置稅的涉及面小,關系簡單,較易操作。
7月,隨著北京聯合大學一份有關房屋空置情況的調查報告出爐,一些地方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再次提出,政府應盡快聯絡稅務、土地、房管、水、電等部門,研究制定征收房屋閑置稅的規則、標準、征稅范圍、程序、步驟、內容及征稅的稅基、稅率等,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如確定房屋控制的年用電量、用水量衡量標準等;并組織協調區縣政府、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業主委員會及物業公司等各部門攜手合作,付諸實施。
與物業稅相比,房屋空置稅更具有“懲罰性”,因此對于囤房、炒房者的針對性也就更強。不少專家和學者認為,在房地產投資、投機之風盛行的情況下,開征房屋空置稅有利于推動空置房進入市場,抑制投資、投機,根本目的是為了讓商品房回歸其居住消費的屬性。
是“調控利器”還是“政策烏托邦”?
從理論上講,房屋空置稅似乎是治療“房屋空置病”的一道良藥,但從實際操作層面看,這個嶄新的概念面臨著諸多難以逾越的現實困難。
“空置稅的想法很好,但操作起來比較麻煩。”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表示,擺在房屋空置稅面前的一個首要問題就是“空置房”如何認定的問題。
雖然不少專家曾建議根據用電、用水和用氣量作為房屋是否空置的認定標準,但根據目前我國的電網及其他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水平,根本無法提供準確的統計數據。即便公共服務聯網體系建立得已經十分完善,僅憑用電、用水來判定是否空置也不一定科學。
“有些房源的情況十分特殊,比如房主長期出差或是駐外;比如季節性的休閑度假房產。這些房源能否簡單地認定為空置?”北京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陳國強表示,房屋空置稅不僅存在技術上的困難,而且一旦物業稅開征、房產稅調整,房屋空置稅的出現是否會引發重復征稅的問題,這些都需要納入考慮的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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