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7月29日電 (記者 于立霄)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今天發布消息,城六區居民申請廉租住房家庭收入準入標準從原規定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97元(不含697元)調整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提高了37.5%。廉租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家庭總資產凈值準入標準暫不調整。此次調整后的城六區廉租住房家庭收入準入標準自8月1日起執行。
屆時,符合該條件的城六區居民家庭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廉租住房保障。各遠郊區縣政府將結合實際及市民政局、市財政局《關于調整2010年本市城鄉社會救助制度相關標準的通知》要求,調整本區縣廉租住房家庭收入準入標準。調整后的標準原則上不低于2010年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即家庭人均月收入731元。
據悉,2005年以來,北京先后將廉租住房家庭收入準入標準從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為家庭人均月收入580元、697元,直至960元。隨著準入標準的調整,廉租住房受益家庭大幅增加。
截至今年6月底,北京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已累計達到2.4萬戶。在對申請廉租住房租金補貼家庭實現應保盡保的基礎上,下一步我市將逐步加大廉租實物住房供應,年底前對符合實物配租條件的廉租家庭實現應保盡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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