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國土房管局下發通知,明確單人申請限價商品住房的,申請人須無私產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本人申請定向安置經濟適用房后又申請限價商品住房,一經發現立即停止辦理。
市國土房管局要求,對于今年下發《關于限價商品住房申請審核有關問題的通知》之后,申請人本人或其配偶簽訂《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住宅房屋產權調換)》后又申請限價商品住房的,各區一經發現要立即停止辦理,對已經取得限價商品住房購買資格證明或已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按違規取得限價商品住房購買資格處理。此外,單人申請限價商品住房的,申請人須無私產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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