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濟南市政府獲悉,濟南市近日對市區宅基地審批管理出臺規定,嚴禁利用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房地產開發經營,經依法批準的宅基地2年以上未動工建設或改變用途的,可依法收回使用權。
濟南市規定,每戶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新建宅基地面積標準為,中心城區規劃建設用地外緣地帶每戶面積一般不超過166平方米,其他地區每戶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米,建在山坡薄地及荒灘地上的,標準可以適當放寬,但最多不得超過264平方米。
濟南市將按照試點先行、穩步推進的原則,開展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和推出工作,解決一戶多宅、超占面積、宅基地閑置等歷史遺留問題。符合申請宅基地條件的村民,經所在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可以購買本集體經濟組織內他人的宅基地,并依法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未經依法批準非法占用集體土地建設住宅將由國土主管部門依法查處。(記者 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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