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剛畢業留寧發展的吳某昨天興奮地告訴記者,已有銀行同意給他辦理購房貸款了。記者隨后調查發現,南京已有七家銀行對外地人買房貸款政策松綁了,對于不能提供社保和納稅兩個證明的外地購房者,這些銀行已按二套房貸款政策執行。
吳某今年剛剛大學畢業,留在南京發展的他一直想在南京買房,特別是經過近幾個月的房地產調控后,更讓他堅定了“抄底”的決心,上個月他看中了浦口的一處房子,于是到銀行去申請貸款。沒想到,多家銀行的房貸經理都拒絕了他,理由是國家有規定:外地人在南京購房,如果不能提供在南京工作一年以上的納稅證明和社保證明,銀行不得放貸。正當他心灰意冷的時候,一家銀行的房貸經理昨天打電話告訴他,該行又同意給他放貸了。
銀行對外地人購房貸款政策是不是松動了?記者昨天展開了一番調查。建行相關人士告訴記者,該行對持外地戶口人士在南京購房的確可以放貸,但是如果不能提供在南京工作一年以上的納稅和社保證明,只能按照二套以上房貸政策執行,即首付必須在五成以上、利率1.1倍以上。招行、中行、華夏、興業、浦發、光大等銀行的人士也表示,沒有這兩種證明的外地購房人,銀行將按照二套房貸款政策執行。招行人士解釋說,這是為了防止炒房,打擊投機等行為,增加炒房成本,避免炒房人大規模地異地購房。“如果外地購房者能出示交滿了12個月的社保、納稅任一證明,就可享受與本地戶口相同的首套房貸政策。”興業銀行人士還表示。
不過,也有銀行仍對不能提供納稅證明和社保證明的外地人拒絕放貸。工行一房貸經理告訴記者,外地人在該行貸款買房,這兩種證明原件是必須的,沒有的話很難貸到款。深圳發展銀行南京分行房貸部人士也表示,外地人在南京購房必須提供這兩個證明,否則不能貸款,不存在按二套房政策執行這回事。
為何銀行對外地人購房貸款政策差異這么大?南京某股份制銀行房貸部負責人解釋說,4月17日國務院出臺的《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中,雖然明確提出了“對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的規定,但隨后于6月份出臺的住建部等三部委規定中,卻沒有重提這個規定,只是說,對于首次購房,并能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保證明的非本地居民,銀行可按首套房政策執行。“這意味著三部委政策已對外地人購房有所放松,銀行并沒有違規。”他說。(那真真 陳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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