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市出臺了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津十條”,明確規定施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記者從本市多家銀行了解到,銀行在審核發放個人住房商業按揭貸款和公積金(組合)貸款方面均已嚴格執行“二套房貸”新規。不過部分銀行在對第二套房認定標準上存在一定歧義。
據悉,被稱為“津十條”的樓市調控細則中,關于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主要內容包括: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要根據風險管理原則大幅提高。其中,尤其以”二套房貸”政策引人關注。記者采訪了解到,本市無論是大型國有商業銀行還是新興股份制商業銀行在“二套房貸”首付和利率水平的執行上完全與新規定保持一致。不過部分銀行已經很少發放第三套住房的按揭貸款。此外,本市各家銀行還從今年5月31日起將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新規與商業按揭“二套房”首付款比例都“并軌”為最低五成。同時本市對職工家庭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一些房地產業內人士認為,自4月中旬樓市宏觀調控以來,各方都在等待本市出臺政策執行細則,有利于給各方更明朗化的市場預期。不過新出臺的本市細則并沒有涉及國家多部委下發的《關于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俗稱“認房又認貸”)的有關內容。采訪中,一些銀行人士表示,既然本市并未強調第二套房認定標準,加上當前本市“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尚未全市聯網,銀行方面難以掌握普通市民家庭手中到底有幾套房產(包括未用貸款方式購買的房產),銀行對“二套房”的判定標準就仍以貸款記錄為準,于是那些首套住房無貸款記錄、需要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購房者仍可受到首次購房的優惠照顧。而持反對意見的銀行人士則指出,有些投資者會打擦邊球、鉆漏洞,當前要嚴格界定第二套房認定標注,銀行不能輕言所謂“照顧和優惠”。(記者 劉英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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