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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為主”原則
盡管農民工隨遷子女的書桌也許并不算安穩,但是在多方參與努力下,目前,從政策上,義務教育階段已經可以為農民工子女安下一個書桌。根據中央的有關政策,對于打工子弟教育采取“兩為主”原則。一、以公辦學校為主;二、以流入地政府為主。
2008年7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今年秋季學期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全部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雜費。國務院文件要求,對符合當地政府規定接收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的,免除學雜費,不收借讀費;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擔義務教育辦學任務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照和公辦學校學生一樣的標準享受免除學雜費政策。
國務院文件在重申“兩為主”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問題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做好統籌規劃;二是足額撥付公用經費;三是加大教育資源投入力度。
此外,國家還有相應的政策引導,讓各地更重視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問題。
農民工隨遷子女在接受義務教育的時候,只要符合當地政府設定的合理的條件,就可以和城市當地的孩子一樣接受平等的、免費的義務教育,不能再向這些孩子收取額外的任何費用,比如“擇校費”等等。可是各地政府執行情況不一,問題并未完全解決。(車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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