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副司長王定華日前稱,從2006年以來,國家投入大量資金用于義務教育階段免除學雜費政策。義務教育階段收費的項目很少,而且必須得到有關部門的批準,教育“亂收費”現象已經得到解決。
此言一出,網友紛紛跟帖,羅列各種亂收費現象,諸如收資料費、練習冊費、衛生費、牛奶費、齲齒檢查費、社會實踐活動費等。有些網友的說法可能有點過。以筆者的所見所聞,教育亂收費現象較過去的確有所收斂,但并未淡出社會的視線。
筆者一外甥女在老家縣城讀小學一年級,幾乎每隔一段時間,學校就要收取這費那費。后來,這所小學開始供應中餐,后來又供應夜餐,當然絕非免費,也美其名曰“不是強制性要求”。國家審計署在對19個城市調查后也顯示,2006至2007年,一些教育部門和學校違規收取擇校、補課、贊助等費用5.02億元,部分城市違規統籌使用、擠占挪用基礎教育經費18.08億元,一些地區和部門滯留基礎教育經費24.31億元(審計署網站6月24日)。有必要指出的是,審計署主要調查的是顯性收費賬目,而教育的隱性收費往往不在此列。
王定華所指的亂收費已得到解決,可能是指從政策規定上取消了公開亂收費名目,至于落實效果,以及小額多批次的隱性收費問題,有可能未進入教育部的工作重心。在此想進一言:亂收費治理尚未成功,教育部仍須努力。(陳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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