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職校學生投訴學校把助學金打入飯卡 校長辯稱按照規定不發現金
“學校把助學金全部打入飯卡,是強制消費,是霸王條款。”近日,廣州市某職校的學生向本報投訴,稱不少學生每學期都消費不了300元飯票,可學校還是定時往里面充入1500元國家助學金。昨日,該校校長表示,學校不發現金是按照文件執行。但記者調查發現,國家有關規定明確指出不得以實物或服務等形式,抵頂或扣減國家助學金。
學生投訴:必須以飯卡消費助學金
“學校現在已經拖欠了我們1200元的國家助學金沒有發。”某職校的林同學向本報投訴,學校只是在去年11月份發放了9、10月份的助學金,共計300元。林同學告訴記者,當時學校發放這300元錢既不是以現金的形式,也沒有直接打到自己的銀行卡上,而是給了一張白條,然后讓學生憑此去充飯卡。
該校的吳同學無奈地告訴記者,飯卡只能在本校使用,可實際情況是,很多學生都選擇回家吃飯,一個學期下來也吃不完300元錢。他很擔心,剩下的1200元如果都充進飯卡,怎么花完成了個問題。”
校長辯稱:按照規定不發現金
學校為什么不給學生發放現金呢?該校的陳校長說:“學校這樣做是按照廣東省下發的文件執行,根據規定國家助學金是不能直接發現金的。”
“不發現金,也可以把錢發進學生的銀行卡,學校為什么不做呢?”陳校長則解釋,國家助學金是根據標準,發給農村戶口和城市低收入者等,總之就是不能發錢。
記者又問陳校長,為什么學校還要拖發學生1200元錢。陳校長則稱這是由于學校也沒有拿到助學金的錢,那已經發放的300元學校都還墊付了一些。但對于學校具體墊付了多少錢以及憑證是不是學生說的白條,陳校長拒絕做出解釋。
其他學校:每月按時發放現金
隨后,記者就助學金發放問題向廣州其他學校了解,華南師范大學李同學告訴記者,學校每月都是按時把錢打進學生的銀行卡。“某職校這樣做明顯不對嘛”。
廣州職業技術師范學院的羅同學也告訴記者,自己的助學金都由學校直接打到學生專用的銀行卡上了。“如果把錢打進飯卡,不論學校的出發點怎么樣,都有變相強迫和限制學生消費的嫌疑。”采訪中,更有貧困學生表示,助學金的用途絕不是用來鼓勵消費的,而是應該把錢用在該用的地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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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學金不得以實物或服務形式抵扣
2007年7月4日,財政部教育部聯合印發《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其第七條規定,“學校應于學生入學一個月內將國家助學金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對于助學金發放的形式,其第九條也作出規定:“學校要制定本校國家助學金具體實施辦法,為每位受助學生分別辦理銀行儲蓄卡,直接將助學金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實物或服務等形式,抵頂或扣減國家助學金。” (記者 鐘起龍 實習生 譚大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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