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日前出臺相關優惠政策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對吸納西藏高校畢業生的用人單位,西藏將給予資金獎勵,以及貸款等方面的優惠。
記者從西藏自治區財政廳了解到,各類企業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每接收一名屬國家計劃內招收的西藏應屆高校畢業生,并同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財政部門發給用人單位一定數額的獎金。
其中用人單位與畢業生簽訂兩年合同或協議的給予5000元獎勵資金;簽訂三年合同或協議的給予12000元獎勵資金;簽訂五年以上合同或協議的給予20000元獎勵資金。
同時,對吸納高校畢業生的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按簽訂勞動合同時間長度的不同,給予30%至50%的社會保險補貼。對勞動密集型企業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達到一定比例的,還可給予最高200萬元的小額貸款。(胡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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