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員告學校退還輔導費勝訴
本報訊(記者張蕾 通訊員馬紅梅孫欣)培訓學校承諾MBA聯考“保過”,學員王女士因未通過考試,要求培訓學校按照協議約定退款時,卻遭到拒絕。記者上午獲悉,海淀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雙方協議王女士訴請正當,因此判決培訓學校北京華宏世紀文化交流中心全額退還王女士輔導費9720元。
王女士向法院起訴稱,去年11月 16日,她與被告北京華宏世紀文化交流中心簽訂《華宏2009年MBA聯考保過協議》,約定提供如下服務:保過1班,確保通過今年MBA聯考國家分數線,未上線全額退款或第二年免費重讀,還約定學員不得曠課、遲到、早退,但允許3次遲到。協議簽訂后,王女士向被告支付了輔導費9720元,并按協議約定履行了其他義務。但當她未通過今年MBA聯考國家分數線,要求被告退款時,被告卻以她存在多次曠課為由,拒絕退還輔導費。因此王女士告上法院。
海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所稱王女士存在曠課現象,因其所列曠課課程均為名校課程,而王女士報的班不屬于名校范疇,因此法院不予采信。判決被告退還王女士輔導費9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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