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和達德學校談不攏拆遷賠償
本報訊 (記者劉藝明 見習記者張學斌)上學時都要踏過頹桓敗瓦,課堂外經常傳來刺耳的“交響樂”,這是佛山市達德學校的師生這幾天都要面臨的尷尬情況。政府限令拆遷,而校方卻因為賠償問題無法談攏,使得成百上千學生交了學費卻無法學習。昨天,記者多方采訪了解到事情的來龍去脈。
現場:師生無法安置
昨日上午,位于百花廣場附近的達德學校里,教學樓孤零零地立在鑿石街拆遷地塊上,周圍的建筑已被夷為平地。學校傳達室的外墻被砸壞,原本高2米的圍墻也變成了小土堆,校園里到處是掉落的石塊,學校后門被碎石完全堵死。
該校的校長李傳芳告訴記者,由于拆遷事件一直無法談攏,他們已另外找地方對學生進行安置。可是他們學校目前招生就超過了3000人,新找的地方只能容納約1000學生,剩下的2000名學生還需要在這個舊校區內上課。對于學生的安置問題,李校長無奈地告訴記者:“我們正努力地找其他新的地點,可這不是一兩天就能達成的事情。”
學校:開發商根本沒談過賠償
據介紹,達德學校于2005年租賃到位于禪城區鑿石街45號的這棟樓房。
2009年5月26日,房屋業主佛山市卓而信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將房屋產權賣給東建集團有限公司。11月17日,開發商、業主曾和達德學校負責人碰頭,宣布第二天將拆遷學校校舍,達德學校認為提前中止合同須得到賠償,三方當時并未達成統一意見。11月23日一早,便有工人前來拆除學校圍墻和傳達室,后在校方強烈抗議下暫時中止。
達德學校董事長李曉珍表示,不管是業主還是開發商,都沒有兼顧到租戶的利益,從2007年第一次拆遷通告至今,業主和開發商沒有前來洽談相關事宜,比如賠償的問題。
達德學校還認為,房屋租賃合同被提前中止,拆遷使學校利益受到損害,學校應得到補償。校方要求得到房屋裝修折舊補償、學校受拆遷影響而損失的經營收益、舊校址與新校址的租金差額、搬運費用等補償,但“具體賠償金額待由評估機構計算得出”。
開發商:合同有約定無需進行賠償
昨日下午,記者聯系到東建公司項目部陳經理,陳經理說,該校所在區域2007年就被劃為拆遷區域,共有468家住戶,達德學校是該區域最后一家尚未拆遷的單位。公司通過拍賣將達德學校所在地塊的土地和房屋使用權買下,今年2月份曾向達德學校發出拆遷通知。
陳經理表示,達德學校與房屋原業主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按照合同上的相關規定,拆遷符合道理,更不違反有關政策法規,拆遷是按照合同辦事。
在達德學校與原業主簽訂的合同中,有條款寫明“如因國家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時,甲方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在免責條件中,有“因不可抗力,只是租賃合同終止而造成雙方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東建公司認為,此次拆遷符合這兩個條款,因此根本無需向學校支付補償費用。
律師:是否得到裝修補償還需看規定
廣東豪盛律師事務所律師藺存寶表示,事件中,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規定的條款,在房屋經過政府整體規劃情況下,房屋原業主因拆遷規劃而不能正常履行合同,這屬于免責范圍內。
對于租戶訴求的房屋裝修等損失賠償費用,目前有必要查明,開發商對拆遷補償部分是如何規定的,也就是開發商給房屋原業主的補償款中,是否包括房屋裝修費用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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