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杜文育通訊員和忠
本報許昌訊去年6月,許昌某高校學生李某找同學益某替自己參加全國英語四級考試,結果雙雙被所在學校開除學籍。李某和益某認為學校處分過重,且程序嚴重違規,將學校告上法庭。昨日,許昌市魏都區法院作出終審判決,撤銷學校處分。
受到處分后,李某、益某分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一審認為,學校作出開除二人學籍的處分決定,在程序上存在違法之處,二原告請求予以撤銷的理由正當,應予支持。被告對一審判決不服,提起上訴。法院二審認為,一審法院查明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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