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和酒店簽訂合同,學生要實習8個月,進去就不能隨便出來,有兩個學生不實習跑回學校還被校方扣學分、扣畢業證。”昨日,湖北第二師范學院經濟管理學院一名實習大學生在網上發帖反映,學校實習有強迫性質。但校方稱,不存在學生不實習就處分的說法,只是得不到實習學分。
大學生發帖稱學校強迫實習
昨日,湖北第二師范學院經濟管理學院一名大學生網上發帖稱,學校每年都派學生去某酒店實習!爸灰闳チ司蛣e想出來了,學校已經和他們簽了長達8個月的合同”。
這位發帖者還稱,有兩名學生去了半個月要求離開,他們跟校方聯系,希望學校跟酒店領導求情,但多方面申請沒通過,兩名學生就直接走了!皩W校因此下達了處罰通告:扣學分,扣發畢業證。”
酒店:只限制不準外面過夜
昨日,學生實習酒店的人事總監柳女士解釋,此次暑期,經學校和學生同意,酒店在經濟管理學院招30名學生實習,目前還在培訓階段。
對于發帖學生稱的“實習期間吃住都要在酒店,不能隨便出入”的說法,柳女士稱,這是為了學生的安全負責,“學生在酒店實習不能在外過夜,要在酒店吃住,每月給學生700元工資。其他時間,學生都是自由的,下班可以外出!
學校:沒有扣發畢業證
湖北第二師范學院經濟管理學院江維院長稱,學校與酒店協議,實習時間只有半年,而不是發帖學生說的8個月!皩W校也沒有強迫學生到酒店實習,都是自愿的,正常實習從9月份開始,有些學生7月份就自愿開始實習了!
江院長稱,這幾名學生沒有通過書面形式申請不實習,學校根本不知情,“學生后私自離開酒店,不實習將得不到實習學分。”他說,這幾名學生還有一年畢業,現并未發畢業證,“學校怎么可能扣其畢業證?”(長江商報 李海夫 楊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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