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男不招女”“身高不低于1.7米”“要有本地戶口” 求職者被歧視渾然不覺
眾多企業對應聘者提出身高、性別要求等與個人能力無關的限制。而多數求職畢業生對類似招聘要求習以為常,認為無關輕重。有法律專家指出,這些正是典型的就業歧視。
昨天,在廣州大學城廣東工業大學畢業生招聘會場上,一個“人人享有平等機會”的攤位引起大學生、特別是女大學生的共鳴。原來是華南師范大學聯合中國政法大學等全國14所高校舉辦聯合抵制用工歧視的活動,專家們還草擬了《反就業歧視法》呼喚更多人來關注就業歧視。
記者蔣悅飛、徐靜 通訊員楊文靜、鄭隆龍、張啟泰
何為就業歧視?
是指基于一個人的民族、性別、社會出身、年齡、身體特征、殘疾等與個人能力無關的因素,雇用單位對應聘者或雇員采取不合理的差別對待,從而剝奪或損害公民的就業機會或待遇平等的行為。
哪些環節易受歧視?
薪酬或福利:30.8%
崗位或工作安排:22.7%
升遷和職稱評定:21.3%
應聘:17.6%
不分男女都要1.7米也是性別歧視
被歧視過,或正在被歧視,或將要被歧視,他們多數卻渾然不覺。有專家表示,在招聘條件是否帶有歧視性上,“招聘單位往往‘不自覺’,學生也沒覺得有何不妥,雙方意識都很淡薄”。
昨日在廣東工業大學大學城校區舉行的招聘會上,記者巡場發現,大部分招聘單位都在戶籍、年齡、身高、性別等方面對應聘者作出不同程度的限制。
華師大增城學院法學院的鐘遠珊老師帶隊在現場接受關于就業歧視的咨詢。據她介紹,就業歧視除了“直接歧視”,還包括不易被發現的“間接歧視”。
她舉例說,雇用單位規定某一職位應聘者“男士優先”或“不接受女性”,上述要求與該職位所需任職條件無關,則構成“直接歧視”;如果單位招聘員工不分男女,但身高要求1.7米以上,就是對女性“間接歧視”。
除此之外,還有不少“雷人”歧視。鐘遠珊介紹,有公司老板屬狗,就要求雇用的下屬不能是在狗年出生,以防“相沖”,這就屬于“生肖歧視”;求職者如有姓“裴”,公司因迷信害怕賠錢,不予錄用,這就屬于“姓氏歧視”。
現狀一:
女大學生更易受歧視
對策:推廣生育保險
現狀二:
女比男早退休5~10年
對策:給女性選擇退休年齡權利
在現在的大學生就業市場中,女大學生碰到的就業歧視更為嚴重。對于女大學生,特別是女研究生、女博士生來說,最普遍和最尷尬的是在應聘中碰到婚戀問題的提問。“你有男朋友了嗎?”“你們打算什么時候結婚?”“大約什么時候要小孩?”很多單位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是在招聘面試談話中都會提到這些問題。
在華南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周賢日等眾多專家共同草擬的《反就業歧視法》中就有一條:“用人單位招錄勞動者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周賢日建議,生育是個社會化的問題,“要通過實現生育保險的社會化,降低生育成本、促進企業在生育成本上的合理分配”。
在周賢日看來,就業中的性別歧視還有一個重要表現是男女不能同年齡退休。目前我國仍然執行女工人50周歲、女干部55周歲退休,男60周歲退休制度,女性比男性提早退休5~10年。因此一些大齡女性找工作很難,“到了35~40歲,就已經只能用十幾年了”。在草擬的《反就業歧視法》中,要求用人單位不得設置不合理的年齡限制。“或者可以讓女性在50~60歲之間自主選擇退休時間,而不搞一刀切。”周賢日表示。
學生不覺得受歧視
華南師范大學女生小黃準備面試某電子科技公司的銷售職位,此職位要求男性身高1.70米、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能力可培養,身高沒法變,對身高有要求是為維持公司在外形象。有要求提前講不會浪費大家時間。” 小黃表示。
企業說自己有道理
涉嫌有歧視招聘條件的企業,理由倒是很充分。廣州一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對員工身高作了明確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公司負責人表示,做咨詢服務的形象要好。此外有企業招聘跟單員,明確標明只招女職工。“女員工更細心,長時間跟單能坐得住。”招聘負責人說。不過,當記者詢問是否意識到公司的要求涉嫌就業歧視時,他們多認為這是企業內部需求,與是否歧視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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