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開辦的網店,達到一定標準后即可被認定為“自主創業”。“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應屆畢業生原則上應可以享受各地的自主創業優惠、落戶政策。”日前,浙江省教育廳日前發出通知規定,符合信用積分1000分、好評率98%以上,月收入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從事電子商務(網店)經營3個月以上,由畢業生本人注冊4條標準,可認定為“自主創業”,享受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同等待遇,如納入就業統計、得到高校“自主創業”資助金等,參照普通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辦法辦理就業報到手續。6月21日,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士介紹,“信用1000分,根據淘寶的評價標準就是‘3鉆’。”在EBAY、拍拍等網絡購物平臺上達到1000分賣家信用積分也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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