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師范教育司司長管培俊對前段時間爭議很大的“批評權”進行了回應,他說:“班主任和所有的科任教師在教育教學工作中都應該認真履行職責,要尊重學生、關心學生、愛護學生,同時敢于管理學生。如果不敢批評學生、不敢管理學生,該管的不管,那就是不負責任,就是瀆職,就是失職。”
當老師批評學生一時間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時,這種現象本身就是一種深層次的悲哀,尤其是對于我們這個一直標榜“尊師重教”的國度來說。讓人愕然的是,我們沒有聽到教育部針對此現象所發表的能夠體現社會呼聲、體現教育專業水準的回應,倒是聽到這句“不敢批評學生是瀆職”,怎不讓民眾和教師長嘆一聲呢。
8月31日《河南法制報》報道說,河南中牟縣某校的班主任陶老師,因為嚴厲批評了一名學生而被這名學生及其同伙“打成重傷”。9月6日《廣州日報》報道說,佛山一位教師在勸阻學生打架時被刺身亡……而去年的“楊不管事件”更是熱鬧,可誰又注意到,就在半年前,同樣在這所中學,一名姓劉的學生用菜刀砍斷了班主任4個手指,原因只是上學遲到受到老師的批評!
因為批評學生竟然招致“打成重傷”,“砍斷4個手指”,這又豈是司長大人一句充滿威嚴的“不敢批評學生是瀆職”所能涵蓋的。單憑一句“不敢批評學生是瀆職”遠遠沒有擊中問題的要害,更是開錯了藥方。
在新加坡有一種對學生的懲罰叫“鞭打”,執行“鞭打”時學生家長也要在場。韓國《教育處罰法》對學生的處罰規定很明確,如對女生打小腿5下,打男生小腿10下等。在德國,凡經2次記過仍不思悔改的“小霸王”,校方即可果斷予以開除,接著再由“不良少年管教部門”給予管教……看到這里我們該驚呼了:我們的老師,如今敢用藤條打學生屁股嗎?
“老師不敢批評學生”只是目前師道尊嚴淪落的一種表現形式而已。這種淪落所包含的社會信息十分豐富,從法律法規到社會發展的階段特點,再到國民素質,再到教育理念的正確培養與樹立……無不與之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所以,“不敢批評學生是瀆職”是典型的“站著說話不腰疼”,是將本來應由自己承擔的壓力轉嫁到本已負重累累的教師身上。更讓人憂心的是,這“站著說話不腰疼”的卻又恰恰是最應該為目前教育現狀而焦急、需要拿出應對方案的教育部。(李家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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