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王星)高考加分制度,包括高考加分的公示制度,都應當規范化、制度化,希望2010年的高考,不再出現類似今年浙江的“公示門”事件。這是昨天記者就浙江省今年高考加分“瘦身版”采訪華東政法大學的相關法律專家時聽到的建議和期望。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對于其“瘦身版”公示曾這樣回應:“我們一定按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好高考招生工作,確保高考招生陽光、透明、干凈。我們真誠歡迎廣大媒體和全社會對高考招生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
民法專家、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傅鼎生律師認為,這樣的回應說明,浙江省高考加分公示的目的是為了讓被公示對象接受監督,而不是簡單地告知事實。從這個意義來說,公示信息一定要徹底、全面,否則就失去了公示的意義:“公示的目的就是要接受民眾的監督,以確保享受加分優惠的考生確實符合相關政策規定,如果去年的公示還很詳細,今年突然‘縮水’了,至少說明相關部門今年的工作沒有做到位,因為這樣的公示無法讓群眾監督。”
對于“瘦身版”公示引發的爭議,傅鼎生律師同樣建議通過行政立法來規范高校招生公示行為:“首先要從制度上規定:招生加分公示究竟必須包含哪些信息。現在你說是‘瘦身’,參照物是去年的公示內容,而不是法定的標準。換句話說,相關部門也可以說‘我去年的公示內容超重了,所以現在要減肥’,關鍵是沒有法定的標準。據了解,相比浙江,目前有的地方還沒有實行高考招生加分公示制度。由此可見,該不該公示,哪些內容必須公示,應當有全國統一的制度化的規定。因為高考是全國范圍進行的,考生也都是來自全國各地,所以只有讓相應的政策統一起來,有法可依,才能確保高考的公平性,避免權力和金錢使高考天平傾斜。”
針對高考加分問題,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續梅日前曾表態說:“高考加分,寧缺毋濫。教育部已經責成有關方面嚴格清理并且規范高考加分的項目、分值以及使用范圍。”這說明從制度上規范高考加分和公示的問題,已經引起了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的重視。但國家教育主管部門還未透露一個很重要的元素,就是落實這一工作的“時間表”。規范化的高考加分及公示制度,能不能趕在2010年高考前發布?這是全國眾多家長和高中學生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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